欢迎您进入广州侦探社

欢迎您进入广州侦探社-搜证维权婚姻咨询网-婚姻调查取证,商业取证调查等,业务覆盖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清远/中山/江门等地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侦探
广州侦探联系电话、广州侦探社调查所办公地址

广州侦探调查

总部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客村立交丽影广场 C座 2502室

全国咨询热线:

13925084793
您的当所在前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广州侦探

一夫多妻重婚始末

Release:搜证维权Posttime:2020-02-23
一夫一妻制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广州侦探在这爆料的一夫多妻案列。当事人使用了两个不同号码的身份证,制造一夫多妻事实属于违法。

2020年2月23日广州侦探调查了解曹女士是孙某生的爱人,“是1993年5月在河南老家办酒结婚的”,曹女士告诉侦探,她老公有两张同一名字、不同号码的身份证。

孙某生祖籍河南鄢陵县。上世纪90年代,老孙带着妻子和一对儿女,来厦门创业、生活。根据曹女士委托的广州侦探工作人员从厦门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查询的资料显示:孙某生拥有“暂住”和“常住”两个不同的登记记录,其中暂住身份的身份登记中,出生日期标注为1957年,户籍住址为河南鄢陵县某村;而常住身份登记的出生日期为1960年,户籍住址为湖里区某小区。“两个”孙某生的照片,可以断定是同一人。但这同一个人,却有着1957年和1960年不同版本编号的两个身份证号码。“厦门户籍的身份证编号是‘1960年版’的,河南户籍的身份证编号是‘1957年版’的。”

曹女士说,更离谱的是,她的丈夫并不属于她一个人,他还享受着“一夫多妻”的生活。“2013年时,他让孩子跟我说,他在外面有人了,要跟我离了。”曹女士为此去孙某生开的公司“讨个说法”,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后,广州市私家侦探告诉曹女士真相,“我才知道,他已经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

曹女士震惊,“我们都还没办离婚呢!当年从老家来厦门奋斗,我们的初衷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

曹女士和丈夫孙某生还没离婚,孙某生是如何与另一个女子结婚的?

“我当年没跟她领证,怎么跟她离婚?我是跟她有孩子,也生活过几十年,但不代表有婚姻事实。”孙某生否认自己和曹女士的婚姻关系。

但曹女士反驳:“当年我们俩的户口从河南迁入厦门时,交给公安机关以及街道办的材料里,我的身份备注是‘配偶’。”2006年,孙某生和曹女士还曾以夫妻名义去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我以他妻子的法律身份,进行担保签字,才获得审批”。

关于孙某生有两个身份证号码的事,孙某生告诉导报广州市私家侦探:“1957年编号的身份证已经不用了,我现在用的是1960年编号的身份证”。

登记资料显示,孙某生与“二妻”李女士的婚姻登记单位是河南鄢陵县民政局。“孙某生和李女士都是厦门户口。两个厦门人为什么会去河南办结婚证?河南方面的民政系统,又怎么可能办理外地户籍人口的婚姻登记?”曹女士说,“这仅有一种可能——孙某生是用河南户籍和李女士办理结婚登记的。”

广州侦探转述曹女士的上述质疑时,孙某生十分生气,“这是我的事,跟她有什么关系?跟你们又有什么关系?”

孙某生两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是怎么办下来的?曹女士也不知情,“他做生意以后,在河南老家的关系很好,认识了很多朋友”。

律师从厦门市土房局调查的资料显示,孙某生分别用两个不同的身份证号码,在厦门购置了至少4套房产和1个车位。“产权登记上,他用1960年编号的身份证在前埔买了2套房子。而在这之前,他曾用1957年编号的身份证,在江头买了2套房子。”律师向导报记者出示了证据。

其中一套位于江头街道某小区的房子,是曹女士现在的住址,她一个人独自生活。“他用1957年编号的身份证办理厦门暂住证时,在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上,暂住地址写的就是我的住址。在这个住址的户口本上,我还是户主。”曹女士介绍,并出示了证据。

曹女士说,去年开始孙某生要求她搬离这套房子。而孙某生表示:“我们只看法院最后的判决。法院判给谁,就归谁呗,我干吗要跟她说那么多。”

目前,曹女士已经和丈夫孙某生对簿公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执。

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吴水霞律师在接受侦探社采访时表示,使用不同号码身份证的目的,就是欺骗他人、欺骗社会,使社会诚信体系受到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也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曹女士与孙某生的婚姻关系是否受法律认可和保护?广州市私家侦探表示,本案中曹女士能够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幸运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重婚罪的构成,要求第一个婚姻必须是在法律上得到承认(即有效)的婚姻。

案件中孙某生和曹女士生活多年但没有领证,在法律上称为“事实婚姻”。而我国对这种事实婚姻既非一概否认,也不是一概承认,而是不同时间段采用不同的情况——如果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证的,国家承认这是有效的婚姻,所以其中一个再和别的男(女)人结婚,算重婚,构成重婚罪。

1994年2月1日后生活在一起但没有领证的,国家不予承认,领证后才承认。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领证,其中一个再和别的男(女)人结婚,不算重婚,不构成重婚罪。要想告对方,只能是与其领证。

所以说,曹女士只要拿出切实证据,能证明自己与孙某生在1994年2月之前就开始了“事实婚姻”,法律即承认这是有效的婚姻。

此文关键词:广州侦探,侦探社,侦探,广州市私家侦探
版权所有 ©  广州市搜证侦探社 www.gzsirenzhentan.org ICP :粤16038719号-2 关键词 : Detective,广州侦探,广州侦探社

  • 网站首页
  • 拨打电话
  • 联系我们